工 程 編 號:XX2016090503
工 程 名 稱:寶安區建安新村幼兒園外墻改造工程(小型工程)
公 告 時 間:2016年9月6日 09:00時 至 截標時間:2016年9月12日 18:00時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評 標 方 法:抽簽法
招 標 內 容:寶安區建安新村幼兒園外墻改造工程。
招標部分估價:33.351069萬元
預計開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
預計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9日
工 程 地 點:寶安區建安新村幼兒園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招標會文件:元人民幣/本
質疑截止時間:2016-09-08 18:00
答疑截止時間:2016-09-09 18:00
投標申請人須具備的條件:
企業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且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
同類項目經驗:--
其他: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必須具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不良行為記錄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弄虛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3、項目經理(建造師)的任職數量達到規定限額的,或因不良行為紅色警示等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系統鎖定的,不能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4、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其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5、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企業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中標后的投標人應在中標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近三年),近3年內(從招標公告
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8、本項目拒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或者從業人員參與投標:
(1)近3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2)近1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
(3)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建設部門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 (4)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設或者交通部門信用評價為紅色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 (6)近3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履約評價為不合格的。
(7)近2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曾有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8)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立案調查的。
(9)依法應當拒絕投標的其他情形。
9、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建設工程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深寶府辦[2010]9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建設方有權對本方所投入的資金進行監管。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
(以下招標人根據需要填寫)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報名起止時間:2016年9月6日 09:00時 至 截標時間:2016年9月12日 18:00時
(節假日除外)
投標報名地點: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寶安分中心
招標人負責人:范燕塔
招 標 人: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經 辦 人:莊飛翔
聯 系 電 話: 0755-29994449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富新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電話:潘娟、孫志勇 23022755 1868878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