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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標 公 告(資格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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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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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AHX160027-05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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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奧體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項目南京市建鄴區中和村經濟適用住房四期項目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寧新城委綜字[2015]40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國有非政府性資金:219600.00萬元;],現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網上資格預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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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奧體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本工程采用網上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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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標工程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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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段名稱:土建二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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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地點:建鄴區龍王大街以東,螺塘街以北,高廟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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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類型:特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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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設內容: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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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結構類型:框架剪力墻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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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期要求:600日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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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合同估算價:4000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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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標內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電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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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土建及水電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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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規模:建筑面積:191000 m2;建筑物層數:35 層;其中地上層數:34 層;其中地下層數:1 層;建筑物高度:100
m;其中地下室面積:38283.53 m2;造價:11000 萬元;單體最大建筑面積:32516.36 m2;幢數:7 幢;鋼結構跨度:0
m;重量:0 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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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標申請人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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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資質等級及范圍: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一級(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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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注冊建造師證建筑工程一級(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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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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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黃牌警示單位投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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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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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標申請人請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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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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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規字(2013)4號文件及有關法規文件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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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蘇建規字(2013)4號文件規定,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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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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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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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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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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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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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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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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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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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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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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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其他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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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蘇建規字(2013)4號文件規定,資審合格的可選合格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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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業類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詳見評分細則。
(2)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項目經理類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詳見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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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有限數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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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數量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多于9個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選擇 9 個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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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人資格審查由本工程的審查委員依照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審查標準進行審查。為了便于審查,投標人須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前將以下材料在“e路陽光”信用平臺錄入: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證以及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如有)、業績資料(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材料。具體內容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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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評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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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兩階段評審
2、采用暗標
3、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辦法
評分制: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中確定的評審要點,對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分。
4、評標基準價計算與修正方式:方式三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方法五:開標時由投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下列方法之一作為投標報價的評審標準。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 A(若7≤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若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評標基準價 =A ×K,K 值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
值的取值范圍為95%-98%(抽取數值為95%、95.5%、96%、96.5%、97%、97.5%、98%)。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 A(若7≤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
A;若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 A),最高投標限價為B,則:評標基準價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開標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Q1的抽取范圍為65%—85%(抽取數值為
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圍為
95%~98%(抽取數值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基準價修正方式:采用該方式的,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5、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標人報價 - 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6、報價評審偏差
總分:100分。投標報價:84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7、施工組織設計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組織設計:10分。
8、其他評分因素
信用評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評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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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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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的單位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
2、投標人必須提供近半年(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連續為所報項目經理繳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單據憑證。須加蓋社保機構公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如投標人為事業編制性質的單位,可提供由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部門蓋章的相關證明),由投標人自行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否則將作為資格預審不通過處理;
3、投標的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須符合蘇建規字【2013】4號文規定;
4、資格預審人員到場要求:本次資格預審不做人員到場要求;
5、投標人參加開標會人員要求:
(1)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達開標會現場并遞交身份證原件,唱標時當場核對上述原件,如無人員到場或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原件的,將視為投標人自行放棄本標段的投標權。
(2)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所報項目經理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達開標會現場并遞交身份證原件,唱標時當場核對上述原件,如無人員到場或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原件的,將視為投標人自行放棄本標段的投標權。
6、“有限數量制”具體評分辦法如下:
資格預審“有限數量制”評分辦法:
一、企業實力:
1、ISO認證體系:
①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得2.5分;
②企業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得2.5分;
③企業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得2.5分;本項滿分7.5分。
注: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企業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以南京市“e路陽光”企業信用庫中的掃描件為準。
2、企業財務狀況:
①18000萬元≦企業凈資產<27000萬元,得5分;
②27000萬元≦企業凈資產<36000萬元,得7.5分;
③企業凈資產≧36000萬元,得12.5分;
注:數據以2015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數據為準,以南京市“e路陽光”企業信用庫中的掃描件為準,本項最高得分12.5分。
二、企業業績:
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
1、企業自2011年11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在3億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廠房除外),每個得12.5分,滿分25分;
2、企業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的得5分(不限于類似工程業績);
注: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核查,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為準。業績證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路陽光”企業信用庫中的掃描件為準,且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若提供的證明材料數據不明則視為未提供。本項滿分30分;
三、項目經理業績:
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
項目經理自2011年11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在3億元及以上并且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廠房除外),每個得15分,滿分15分;
注: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核查,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為準。業績證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路陽光”企業信用庫中的掃描件為準,且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若提供的證明材料數據不明則視為未提供。
四、企業承擔的房屋建筑工程(廠房除外)獲獎:
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的,得15分,獲得省優工程的得10分,獲得市優的得5分。只計取最高獎項一項,滿分15分。
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及獲獎證書或文件核查,缺一不可證明材料以南京市“e路陽光”企業信用庫中的掃描件為準,本項最高得分15分
五、項目經理答辯:優 18-20 良16-18 一般 14-16 缺少相應內容的按零分計。
本項滿分20分(一題10分,共兩題)。
總分合計100分。
說明:
1、項目負責人業績和企業業績及獲獎不重復計分,只按最高分計取一次。
2、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量大于9家,招標人將采用按上述對各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進行綜合打分,確定綜合得分為前9名的投標申請人為潛在投標人。如出現綜合得分相同的情況,依次按如下順序數據判斷,數據數值大的優先:1)企業類似工程面積大;2)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面積大;3)企業凈資產高的。
3、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證明材料均以南京”e路陽光”信用庫中錄入信息為準。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證明材料無法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的,均視為未提供。
4、招標人將對人員及業績的真實性及相關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如發現投標人弄虛作假,則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標資格,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5、獲獎有效期是指:獲得工程獎項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規定執行:2013年11月1日以來獲得過國家級優質工程或省級優質工程或市級優質工程。(國優工程3年、省優工程2年、市優工程1年,有效期計算方式為:自發證或者發文之日起算起。至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截止時間為止。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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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發布法定媒體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監管網 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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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發布日期從 2016年11月24日8時54分到 2016年12月1日8時54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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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為第 2 次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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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南京奧體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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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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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地址:南京市建鄴區夢都大街1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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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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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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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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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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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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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聯系人: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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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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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聯系電話:025-8646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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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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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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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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